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侃谈格律诗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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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3-11-26 12:08:39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本帖最后由 新韵使者 于 2013-11-27 14:26 编辑

侃谈格律诗词


重阳JM     


  人们一提起格律诗词,便以为凡是历史上遗留下来的中华诗词都是格律诗词。其实这是个误会。“格律诗词”产生于明代,是明朝李东阳、何景明等人制订了“格律”之后,按照“格律”创作的诗词才称其为“格律诗词”。    其实,在“格律”产生之前的盛唐诗,当时称其为“近体”诗,是古体诗发展的成熟期。其结构、声韵、绝律都十分严谨,五七言,四八句,已成固式。但是这种高要求、高标准的“固式”已成为士大夫贵族文人手中的“玩艺儿”,人民大众是“玩不来”的。于是,民间巷里便产生了很适宜于传唱的长短句(被称为“诗余”或“词”),它打破了五七言,四八句的僵式,句数、字数、声韵都可自由调节,十分灵便,深受人民大众的喜爱,得到了迅速的发展。到了宋代,“长短句”(词)已达到了普及性的发展。后被士大夫贵族文人接纳和利用,加工和提高,遂发展成为“词”的极盛期,即中国历史上的大宋词时期。    到了元代“曲”的产生,“曲”又打破了“词”的固式,向更加自由更适宜于传唱的形体发展。曲被士大夫贵族文人操作之后,迅速发展并普及,俗称元曲盛世。到了明代,李东阳、何景明等人总结了前人诗词曲的创作模式,制定了“格律”,将诗词曲的创作“格式化”了。自此,按照“格律”创作的诗词则称其为“格律诗词”。后来经过历朝历代“御批圣典”,“格律”成了科举时代的一项重要科目。于是,“格律”便成了衡量诗词的一把法定的“尺子”。后人又用这把“尺子”来衡量历史上遗留下来的所有诗词。因而,格律诗词便成了中华诗词的代表,成了中华民族诗文化的象征。格律,至今还被一些人视为“圣规”而固守着不肯逾越。更可怜的是当今的腐儒们竟将“尺子”变成了“棍子”,成了打人的“工具”。格律是中国封建文化的产物,必须经过改革创新才能发展,才能有更大的实用价值。   “五·四”新文化运动中,“新诗”突破了“诗、词、曲”的格律僵式而初露头角,并在西诗的影响下,得到了迅速地发展。值得骄傲的是“新诗”突破了“格律”;而令人痛心的是“新诗”被完全的“西化”并走上了莫名的歧途。   “新韵”的兴起,“玉宇澄清万里埃”。她突破了“格律”,规化了“新诗”,正沿着具有中国风格、中国特色的正确方向迅猛发展!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2001.8.首发20019月《艺苑·新韵》总146期。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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